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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固安县十七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15

 

 

 

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227日在固安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固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武建新

 

 

 

 

 

 

 

 

 


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227日在固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固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武建新

(送审稿)

 

各位代表:

我代表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五检总体工作布局,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检察业务工作有新进展

    五年来,我们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和平安固安建设。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8341155人,提起公诉11161685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不批捕106141人,不起诉5562人,较好的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五年来,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3747人,渎职侵权案件924;立足预防职能,开展法制讲座、警示教育35次,受教育2700余人次,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8000余份,有效遏制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积极探索新举措,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纵深发展,与县人行联合发文,规定申请贷款的个人或单位必须先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从而有效实现了事前预防,此举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分别刊发。

    ——坚持强化诉讼监督实效,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加强对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的检察监督,立案监督24件,追捕13人,追诉漏犯20人,提请刑事抗诉26件;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督促行政单位履行职责17件,提请民事抗诉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157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提出纠正意见83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1件。

    ——坚持不断创新矛盾化解方式,保障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开通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来访群众向上级院零距离反映诉求;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办法》,切实增强了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1件,妥善化解矛盾21起,连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访记录。

    ——坚持案件信息全面公开,打造阳光透明的检务环境。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措施,深入听取意见,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全面推行检务公开,建成了标准化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五年来,共接待律师或诉讼代理人1300余人次,接待群众咨询、查询2400余人次;以门户网站为阵地,通过办案流程查询、法律文书查询等功能,实现了信息公开的实时性、实用性和互动性;积极适应新媒体发展要求,开通了检察微博和官方微信账号,及时发布各类检务信息,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

    二、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大局工作有新成效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立足职能、着眼大局、规范服务、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全县中心工作中去谋划和推进,务实高效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

    ——聚焦新理念,深入开展特色主题活动。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等主题活动,全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宗旨意识,着力凝聚服务发展新理念,使干警的大局理念、全局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

    ——聚焦新机制,完善规范服务保障措施。逐步完善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制度体系,五年来先后出台了《服务固安经济发展二十条意见》《服务固安园区发展六项措施》《服务固安产业新城标杆建设工作办法》《服务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意见》《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施意见》等服务制度,使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思维更具全局性,内容更具针对性,措施更具操作性。

    ——聚焦新要求,为园区发展营造好环境。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积极建成派驻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室。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大力开展检企共建活动,深入园区内国企、民企开展零距离法律服务,进一步延伸了检察工作触角,打通了检察机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最后一公里。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干警素质水平有新提升

    五年来,通过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我院班子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有21个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连续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全国文明接待室;连续三届被廊坊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先后被评为全市实绩突出领导班子”“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5人被市政法委评为先进个人1人被市委评为创先争优先进党务工作者5人荣立三等功

    ——全面加强学习培训,素质能力不断提高。着力建设学习型检察机关,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创建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多种载体,全面提升干警的法学理论素养和执法办案能力;选派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培训160余人次,促进了干警知识结构更新,业务素能得到了显著提高。

    ——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执法办案不断规范。以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抽样评估工作为契机,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司法公信建设年等活动。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规范执法的重要举措,确定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从具体细节入手,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查摆,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了案件质量,促进了程序规范,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廉洁意识不断强化。健全 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建立廉政档案,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一岗双责责任书和遵纪守法、廉洁从检承诺书。专题学习党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正风肃纪等专项活动,严格执行检察纪律,切实做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没有出现干警违法违纪现象。

    ——全面推进检察改革,队伍活力不断增强。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整合、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检察改革工作,实现办案人员精英化、内设机构扁平化、办案责任终身化、监督制约制度化,检察改革成效正逐步显现。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关注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完全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骨干人才缺乏;二是法治思维意识还不完全适应法制建设新要求,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法律监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三是检察改革各项配套制度还不完全适应监督制约新要求,个别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还没有跟上改革节奏。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意见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期、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确定今后五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部署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固安作出新努力。

    ——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完善和落实重要部署、重大问题和特定案件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检察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严格贯彻落实监督法,认真执行人大决议,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努力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愿望和要求。

    ——坚定不移地强化法律监督。积极推进法治固安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依法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主动适应反腐斗争新常态。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体现检察执法公信力和监督权威。

    ——坚定不移地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准确把握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有关司法改革的部署要求,稳步推进检察官办案终身负责制改革,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办案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定不移地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培训,着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从严治检,毫不放松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优待检,继续争取县委、政府支持,落实好政策内各项工作补贴和福利待遇,努力为解决干警的职级待遇搭建平台。  

    各位代表,本次人代会结束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求真务实,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以奋发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为建设(待县委全会确定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相关用语说明

 

    1.“五检总体工作布局(第1页第8行):五检即: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这是省检察院结合河北检察实际,提出的全省检察工作战略部署。

    2.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第1页第13行):是党中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下提出的一项重要政策,是我国基本的刑事政策。对于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特别重要意义。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第2页第8行):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有效遏制贿赂犯罪,促进诚信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人民检察院统一建立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录入行贿犯罪信息,向社会提供查询。

    4.督促行政单位履行职责(第2页第13行):是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在合理期限内纠正不作为、怠于作为或不当作为状态,避免或挽回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损失的一种非诉讼法律监督方式。

    5.检察建议(第3页第18行):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6.羁押必要性审查(第2页第15行):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7.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第5页第15行):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2017年检察改革五年规划》提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并完善相应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