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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固安县十七届人大

次会议文件(17

 

 

 

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114日在固安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固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4日在固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固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我代表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谋深做实保障高质量发展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512提起公诉25人;开展专项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次,受理群众举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5条。成功公诉杨玉忠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有力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精准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11人,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犯罪11人,优化创新创业法治环境;成立扶贫工作组,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确保帮扶户“真脱贫”;综合运用立案监督、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开展法律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

持续优化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一方面开展“送法进企”活动,建立检企联系点60个,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不断提升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以重效果、求极致的履职自觉,主动回访涉案企业17家,审慎采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在办理某民营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案时,综合考量主观恶性、民生贡献、社会影响等因素,依法对法定代表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坚持以司法办案为抓手,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忠实于案件事实,忠实于国家法律。公平公正地办理好每一件刑事案件,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43481人,不批准逮捕5684人,提起公334502人。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刑事犯罪案件104138盗窃、诈骗等侵财刑事犯罪案件142223人,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类毒品犯罪案件1323人,有效遏制了涉毒犯罪增长势头。担纲办理上级院指定管辖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1225彰显实力担当;加强“检监衔接”,着力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职能作用,办理监察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3人。

尽心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积极打造枫桥经验固安检察样板在办案中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4尤其是对发生在邻里、亲属之间的轻微刑事案件,采用公开听证、公开宣布从轻处理等形式,在司法中普法,减少社会戾气促进和谐稳定;将心比心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7日内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均达100%连续保持涉检进京、赴省访记录持续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和应用,接待群众来访43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1件,发放救助金3万元,连续四届荣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体系。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用心用情用法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对未成年犯罪“少捕慎诉”,不批准逮捕14人,不起诉37人。例如:在办理一起高中应届毕业生因家庭贫困打暑期工盗窃一部手机案件时,结合其自首悔过、初犯偶犯、已被大学录取等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给了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加强检校共建,16所中小学设立法治副校长,开展“我是小小检察官”“法治进校园”等系列活动18次,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增强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让检察蓝成为校园的保护色;与教育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实施方案》,与团县委签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初步形成了政府牵头、司法引导、多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机制。

三、坚持以法治精神为引领,强化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贯彻办案监督并重理念。成立派驻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参与疑难案件讨论,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撤案2件,追捕3人、追诉13人;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5件,提请刑事抗诉2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8件、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2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7件。

完善民事监督多元格局。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加大案件审查力度,向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8份诉前检察建议;积极开展“民事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4件。

着力做实行政执法监督。办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案件9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结合县域实际,将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相结合,组织开展国土资源领域专项监督行动,向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0件,督促有关单位拆除违建1万余平方米,推动解决非诉执行难题。

四、坚持以司法改革为契机,提升质效凝聚检察智慧

内设机构改革如期完成按照捕诉一体、专业化分工原则进行部门设置,9月底完成了5个内设机构的改革任务和职能调整工作,体现精简效能原则,向办案一线倾斜力量与监察委紧密配合积极适应自侦部门转隶后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流程规定,建立职务犯罪案件专业化办案组

检务管理不断创新。3+2”运行模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推行周小结、月例会、季述评、年述职工作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全年共12人次获得省市级功嘉奖表彰。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加强跟踪通报、分析研判,着力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58217适用率达92.1%,位居全市前列,促进节约司法资源、修复社会关系;制定1.4万字《固安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工作规范(试行)》,对19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及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有效解决了同案不同判问题该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推广宣传。

五、坚持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厚植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提升自身素能,全面从严治检。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理念,不断强化刚性要求和日常监管,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未出现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检视问题,推动检察工作做深做实注重挖掘潜能、激发活力,常态化开展以案析理、以案释法,观摩庭及岗位练兵等培训交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300人次。树立争先创优意识,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理论素养,在廊坊第一届刑事论辩赛中,我院公诉人荣获冠军

加强内外监督,促进司法公信。开展“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主动把检察权置于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之下,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并征求意见12全年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12条,重大案件信息2条、终结性法律文书263篇;两微一端共发布信息306条;在国家级媒体上稿5篇,省、市级媒体上稿16篇。

推进科技强检,提升保障能力。积极推进科技强检新战略,初步形成了功能全面的数字检察体系,打造了智慧检务移动应用办公系统、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平台,为快速实现办案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管理科学化,以及规范内部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率、提升案件质量,发挥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固安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品牌效应不够深,不够广,影响力不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平衡,司法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对公益诉讼宣传力度不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固强项、补短板,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关注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固安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各级政法、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既定思路,落实、稳进、提升为检察工作总基调,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固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服务大局更有作为。为发展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也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牵引。今年,我们将坚持以“构建起符合固安实际、具有固安特色的优良社会治理体系”为目标,加大对金融、扶贫、环保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从严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更实举措践行平等保护理念,增强企业信心和财富安全感,引导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维护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营商环境。

二、法律监督更加精准。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打击实效;积极适应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等制度带来的新要求推进“四大检察”平衡发展。通过公益诉讼办案服务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传递公益诉讼双赢共赢多赢的新理念。

三、检察改革更加深入。进一步强化内设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融合、日常运转、办案组衔接等方面工作,从物理组合向化学融合深入转变。持续深化、巩固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专业化办案组建设,提高检察官专业能力素养,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提高办案质效

四、队伍建设更加严实。始终坚持党建带队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员凝聚到一起。坚持用模范检察院标准自我要求,破除庸懒散漫,严格考核奖惩,持续营造争先进位的浓郁氛围。

风正时济,自当破浪前行;任重道远,更需快马加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决议,只争朝夕,激情工作,在加快高质量发展,打造创新之城,建设品质固安的伟大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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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用语说明

 

1.套路贷(第2页第4行):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2.检察建议(第2页第7行):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3.12309检察服务中心(第3页第15):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主要包括3大模块13项具体功能,即:检察服务(包括:控告、刑事申诉、民行申诉、国家赔偿、其他信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接受监督(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

4.一号检察建议(第4页第7行)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最高检〔20181号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分析近年来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这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关于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

5.羁押必要性审查(第4页第16行):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6.刑罚变更执行(第4页第16行)是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刑罚执行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对刑罚变更执行进行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罪犯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变更执行的主要内容。

7.财产刑执行(第4页第17行):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为惩罚内容的刑种财产刑执行狭义上是人民法院通过执行措施强制让犯罪分子缴纳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确定的罚金或者强行没收犯罪分子财产过程广义上还包括人民法院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中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

8.民事非诉执行(第5页第1行):指依法成立的机关或者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就当事人特定的民事权益争议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因义务人不履行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执行的制度。

9.3+2(第5页第14行)内设机构改革后,固安县人民检察院成立3个业务部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2个行政部门:政治处、办公室  

10.认罪认罚从宽(第5页第18行):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