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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人民检察院 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挂牌成立

时间:2023-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不让生态侵蚀不让河流污浊 不让味蕾不安 不让英雄流泪不让司法蒙尘

2023年4月10日,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固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洪涛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旭主持仪式。

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聚焦维护公共利益和诉讼活动监督,以群众的关切点作为监督重点和方向,更直观地展示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

固安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政法委书记吴洪涛指出: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既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也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实践探索,更是固安检察机关顺应改革,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深化和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和部署,体现了固安检察院党组强烈的担当意识、前瞻性的工作思考和对法律监督工作规律的深刻把握。要求固安县检察院要把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打造成为倾听民意诉求的重要窗口,认真受理群众举报,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心贴心了解群众呼声,实打实关注群众期盼;要把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打造成为强化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要把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打造成为固安检察工作的特色品牌,进一步为固安创新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经验”。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旭表示:举报中心的成立,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始终的根本要求、是检察事业的根本立场和价值追求。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把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做成倾听群众诉求的窗口、保障群众权利的平台、维系群众感情的纽带,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强化监督,注重维护公益。

举报须知

检察机关依法受理下列类举报、控告事项:

1.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以及相关行政机关在以上领域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2.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或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3.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中存在违法情形的;

4.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或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5.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在收押、监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事执法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

6.其他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损害及诉讼违法的举报、控告。

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机关不予受理:

1.举报、控告的内容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

2.无具体明确的被举报、被控告损害结果或违法行为的;

3.举报、控告事项已依法处理,举报人、控告人在无新线索的情况下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举报、控告的;

4.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告知实名举报人、控告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