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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四举措”提升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水平

时间:2015-07-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固安县检察院控申部门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切实改进工作措施,不断提升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学习,规范执法意识。组织控申干警认真学习落实关于刑事申诉案件办理的各项规定,重点学习最高检制定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终结办法》、《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等,进一步加强控申检察干警的执法意识,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准确理解和把握执法规范化的精神和内容,确保依法依规、依程序,规范办理案件。 

    二是加强办案,发挥检察职能。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传导和回应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加强案件办理的规范性和实效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信访接待、案件办理中严格依法办理、秉公执法。 

    三是加强自查,认真整改提高。认真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举报管理工作、执法办案工作等控申部门重点工作职责,逐项进行自查和自纠,对于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改进、提出措施,将专项整治工作做实、做细、不留死角,真正达到以查促建的效果。  

四是加强总结,全面提升水平。对于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收集整理,对于改进的措施进行细化完善。通过此次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使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焕发出新的工作活力,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树立起了人民检察官的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