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固安县人民检察院高效推进检务公开展现案管新面貌

时间:2015-07-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规范司法行为,打造阳光检务,固安县院案件管理部门立足“管理、服务、参谋、监督”四项职能,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整合检察资源的同时,以案管办为窗口,不断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 

一是拓展公开内容,实现终结性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的实时公开,以公开促规范。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作为深化检务公开改革的重要内容,除有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情形及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等案件外,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及其他法律文书,将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情况、通讯地址等信息采用技术手段隐去,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统一公开,截止目前,该院案管办共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45件。 

为了贯彻执行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根据案件诉讼进度的变化情况,7日内将诉讼进度情况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栏目进行公开,并依照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申请,提供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申诉、民事、行政等案件的案由、受理日期、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查询。自2014年10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运行以来,该院案管办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35条。 

二是以检察门户网站为阵地,以“两微一端”为媒介,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以公开促公信。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增设案件信息公开、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等版块,增加了办案流程查询、法律文书查询等功能,实现了信息公开的实时性、实用性和互动性。网站自改版以来,随时更新检务活动和执法办案信息。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发展要求,开通“固安县检察院”检察微博和“ 固安检察 ”官方微信账号,并指定专人定期对微博、微信内容进行维护和更新,“两微一端”自2014年运行以来,共发表检察信息近107条,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另外,为了进一步确保检务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案管办专门开通了一部直通电话,并派专门干警进行接听服务,回答群众的来电咨询,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情况,同时也能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建立起直接面向广大网民的信息交流互动平台,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 

    三是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形成合力,加强检察服务大厅建设,以便民窗口促公开。该院严格按照市院统一要求,确保在今年8月底前建立集控告申诉、案件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等功能于一身的检察服务大厅,不管是外部装潢、厅堂设计还是提供的综合服务都要能彰显检察机关形象,由内而外显示检察机关用心、真心和诚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决心和信心。将设置便民服务区域,配备饮水机、雨伞架等便民设施,突出便民利民。同时,该院案管办配合办公室积极履行检务公开工作的总体组织、全面协调和保密审查职责;配合办案部门做好案件信息公开的风险评估、密级确定、文字处理和质量审核工作,突出做好点对点的纠错工作;配合宣传部门做好重要案件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重点做好对重要案件信息的选择和把关;配合技术部门正确安装系统客户端和对后台人员权限进行正确配置,确保操作顺利进行。届时我院检察工作的所有业务将统一纳入到案件管理中心的公开日程上来,形成一个规范统一的检务窗口形象,全面推进检务公开。 

    四是完善检务公开制度,制定《案管办统一受案审查标准细则》,以公开促公正。案管部门作为案件进出的重要关口,受理审查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着案件的正常办理及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为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规范受案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根据省市院关于检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固安县院检务公开目录》对部门职能的综合性公开内容及公开方式的要求,结合本院今年开展的“严格执法年”活动,案管办制定统一受案审查标准细则,明确本部门在统一受理案件时,对案件管辖权、强制措施、涉案款物、刑事案卷立卷规范的执行标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同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把案件审查关,充分发挥案管办的“过滤网”作用,加强对公安机关和自侦部门移送审查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受理审查,凡案卷材料不齐备、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坚决不予受理。坚持严把证据证明标准,严格非法证据排除,全面细致审查核实案件情况,切实保证案件质量,促进了办案规范化的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