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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四项举措推进检察建议规范化运行

时间:2015-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固安县人民检察院

四项举措推进检察建议规范化运行

 

    冀运福检察长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提出:“检察建议是涉及各业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对目标任务要做到心中有数全方位抓落实,不能顾此失彼”。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检察建议规范运行,固安县检察院以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举措,依托执法办案,认真做好检察建议制发工作。截至目前,共发出检察建议8件,采纳率、回复率均为100%

 一是提高认识抓主动。通过认真学习贯彻《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增强检察业务部门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同时,为提高检察干警对检察建议的重视程度,及时纠正可能存在的重数量、轻质量等情况,该院将检察建议工作纳入检察业务目标管理考评的范围,综合案件社会影响、检察建议质量、被建议单位采纳程度、社会评价等因素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的结果作为部门评优的参考依据。

    二是提升质量上水平。要求办案人员结合案件反映出的社会矛盾问题,分析并提出化解社会矛盾和舆情应对意见。对案件背后是否反映出相关单位存在社会管理问题,做出是否需要发《检察建议书》的判断,在制作《检察建议书》时,必须根据案件的基本情况,同时要考虑被建议单位的性质、职能等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对办案中发现的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及在某一领域频发的犯罪现象,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检察建议的起草、制作和发送工作。

    三是规范建议增效果。要求承办人严格按照上级院相关规定制发检察建议,全面提升检察建议的规范化水平。《检察建议书》由承办人结合执法办案情况,依照格式要求制作草稿,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检察长审批签发。对被建议单位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指出是不符合哪项法律的规定,应按哪项法律规范来调整,以提高《检察建议书》本身的法律性。

四是强化跟踪促落实。进一步完善跟踪回访制度,加强检察建议前后延伸工作,注重抓好对建议的督促落实,跟踪了解建议的成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综合效果。采取电话、信函、座谈等方式交换看法、征求意见,取得被建议方的理解与支持,保证行动上的统一落实;此外,对重大检察建议,由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亲自指导,组织协调,确保落实力度。

                          (固安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