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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人民检察院  创新机制深入开展“严格执法年”活动

时间:2015-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固安县人民检察院

       创新机制深入开展“严格执法年”活动

   

   结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市院部署的“规范司法行为年”活动,固安县检察院把2015年确定为“严格执法年”,旨在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法的长效机制,确保检察权始终依法正确规范行使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创新三项工作制度,扎实有效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实行《分管检察长办公会制度》。为加强对全院工作的领导与协调,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和水平,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有序进行,该院要求各副检察长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办公会,参会人员包括分管部门全体干警。会议议题主要是,听取分管部门负责人汇报,包括前期工作总结分析和下步工作打算,并对分管部门工作进行调度;通报、分析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研究工作措施和对策;及时传达本院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精神和部署执行措施。

    二是加强督导,建立《内勤联系制度》。要求各部门分别确定一名内勤人员作为联系人,由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在受本部门领导的同时接受案管办业务领导,注意发挥好业务部门与案件管理办公室之间的沟通桥梁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内勤联席会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使“严格执法年”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效率化。

   三是加强监督,实行《自侦办案“两员”介入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确保严格规范执法、文明办案,杜绝违法违纪,保障办案安全,该院确定了自侦办案“两员”。即:“安全员”由技术部门干警担任,“监督员”由纪检监察部门担任,要求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立案后,按照规定填写相应法律文书、履行相关手续,送达安全员和监督员,“两员”收到相关通知后,要全程介入自侦办案工作,同步监督,及时提醒,确保办案安全,严防案件存在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