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中旬,朱良明因修建房屋需要木料,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持油锯采伐其位于桃源县黄石镇责任山上的林木。朱良明在明知樟树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依然将其中的3株樟树非法采伐,并连同砍伐的其余树木请人搬运至其住宅屋后存放。经鉴定,采伐的3株樟树为国家Ⅱ级保护植物香樟,立木蓄积为1.9立方米,折材积1.14立方米。5月19日,朱良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