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表彰2015年度“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科、室、局、队、处:
2015年以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心服务人民群众,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弘扬正气,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经民主推荐,院党组研究决定,确定授予案件管理办公室等3个科室先进集体,尤福军等13名同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现对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扎实工作,在推进我院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体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坚定信念,恪尽职守,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进一步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的热潮,努力开创固安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附件:固安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固安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2月4日
附件
固安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集体(4个):案管办、反渎局、控申科、预防科
先进个人(13名):尤福军、李士永、王迎辉、曹健、
欧海龙、石紫辉、高继鹏、王景春、
谷天天、刘宁、王云桥、刘长江、邸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