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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转变作风、整饬纪律、提高素质、树立形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5-07-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

“转变作风、整饬纪律、提高素质、树立形象”

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县政法委《关于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转变作风、整饬纪律、提高素质、树立形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我院检察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检察队伍和检察干警在宗旨观念、纪律作风、能力素质、执法形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九月底,在全集中开展“转变作风、整饬纪律、提高素质、树立形象”专项行动。为此,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和执法司法公开工作,以“转变作风、整饬纪律、提高素质、树立形象”为主题,以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重点岗位和一线窗口部门为重点,以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满意度为总目标,强化学习提高素质,严明纪律转变作风,整改问题树立形象,努力打造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为加快建设“产业高端、空间生态、人文荟萃、近悦远来”的现代田园城市,勇当环京津新增长极战略突破口先行军做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14年6月——9月底

三、活动范围

体检察干警

四、活动内容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查找、整改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清除侵害群众利益、损害队伍形象的害群之马,完善服务群众的制度规定,使检察队伍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形象进一步改善。

    (一)转变作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改进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切实解决检察队伍和检察干警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学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广大干警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使广大干警自觉遵职业操守,提高工作效能,养成忠诚可靠、真抓实干、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

    (二)整饬纪律坚决执行并严格遵守党的各项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检院、省、市检察机关和本院制定的各项禁令规定,大力推进检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检察工作流程,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使广大干警对党纪国法和检察机关各项禁令规定心存敬畏,始终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检察执法活动,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三)提高素质。针对当前检察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通过学习培训、练兵比武、实战演练等形式,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使干警的能力素质适应形式发展需要。

(四)树立形象。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大力加强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要不断改善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整体形象,以实际行动和突出工作成效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满意度。

五、活动步骤

    此次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学习阶段(6月上旬至中旬)一是动员部署。根据市县政法委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6月上旬,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总体动员和部署传达学习市县政法委关于开展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及县委书记薛永纯同志的重要讲话,建立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完成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工作。二是组织学习。检察干警采取自主学习、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写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上级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检察机关各项禁令规定,把检察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开展专项行动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二)查摆问题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下旬)一是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民主评议、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找准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梳理分析。对征求到的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和归纳整理,从中发现一些带根本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而明确需要着力整改的重点问题,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三是查摆评议。对照中央、省、市、县有关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期盼,通过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等形式,认真查摆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纪律作风、能力素质、执法形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1)在作风方面,重点对照中央、省、市、县改进作风建设各项要求,看是否存在政治立场不够坚定、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公仆意识出现淡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滋生蔓延,以及工作热情不高,责任心和事业感不强,拈轻怕重、争功诿过、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等问题;看是否存在脱离群众、不愿与群众打交道、以管人者自居、对待群众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看是否存在学风不够端正,学习劲头不足,不愿参加学习等问题;看是否存在作风不够民主,压制不同意见,搞“一言堂”和家长制作风等问题。(2)在纪律方面,重点对照党章、廉政准则和上级检察机关禁令规定,认真查摆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看是否严格履行了党员权利和义务,是否严格执行了党的纪律和上级有关禁令规定,是否严格遵守了所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认真坚守了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是否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搞实用主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3)在能力方面,重点对照过硬队伍建设各项要求,特别是对照当前正在开展的检务公开工作,看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否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等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干警单兵作战能力是否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是否能够适应岗位职责需要。(4)在形象方面,重点对照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看机关办公环境是否净、洁、绿、美,干警的执法形象和个人形象是否得到明显改善,广大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满意度是否持续提高。查摆问题阶段,各部门要认真开展重点问题和重点人员排查梳理工作,做到重点问题一个不漏,重点人员逐人见底。要努力克服以往受过纪律处分的干警就一定是重点人员的狭隘思想,敷衍了事。对滚动排查发现的苗头问题和隐患要认真进行梳理,登记造册,报院纪检组备案,同时实行重点人员和重点问题排查工作零报告制度。本阶段中层干部及一般干警的剖析材料由主管领导把关后报院纪检组存档备查;班子成员的剖析材料由检察长审阅把关后报县委政法委备存。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上旬至9月上旬)(1)解决突出问题。各部门要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逐条逐项进行梳理,认真分析剖析原因,建立整改台账。凡是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拿出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限期予以解决,确保查摆出来的问题都能整改落实到位。(2)查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党纪政纪处理。专项行动期间,我院要将查究出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反面典型”深究到底,确保查处一案、震动一批、警示一片。(3)开展警示教育。针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反面典型”,以及近年来各级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通报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干警心灵受到震撼,思想得到净化,筑牢反腐倡廉防线,防微杜渐,警钟长鸣。(4)组织开展培训。围绕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必备的“五个能力”,在全开展检察执法大培训活动,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辅导、岗位练兵等形式,大力提升干警的综合业务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使干警的能力素质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需要。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中旬至9月下旬)。(1)完善制度。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用制度的形式及时固化行动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把成功的做法经验化、制度化,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防止已经解决的问题反弹,巩固好专项行动成果。(2)公开测评。市县政法委将聘请第三方测评机构,对我院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作为整改提高的依据。(3)培树典型。坚持典型引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推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使广大干警服务群众更加自觉,执法司法更加规范,履职尽责更加高效,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组织。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德峰同志任组长、三名副检察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设在院纪检组

(二)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取得的突出成效和专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激发弘扬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正能量,为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和各项工作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统筹兼顾、强化督导把此次专项行动与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检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科学组织,搞好对接,确保专项行动与其他活动一体推进、落实到位。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树立良好形象,积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专项行动期间,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和调度力度,并将不定期地组织明查暗访,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思想认识不高、行动推进迟缓、整改措施不到位、活动效果不明显的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固安县人民检察院

2014年6月11